中断供电的程序如下:
提前通知
供电人在中断供电前需要提前通知用电人。通知的时间要求如下:
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应提前七日通知用电人。
因供电设施临时检修,应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重要用电人。
因用电人违法用电,应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及时通知用电人。
正当理由
供电人可以在以下情况下中断供电:
供电设施计划检修。
供电设施临时检修。
依法限电。
用户违法用电。
赔偿责任
如果供电人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供电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催告程序
用电人逾期不支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
其他规定
在发电、供电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供电企业因故需要停止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户或者进行公告。
除因故中止供电外,供电企业需对用户停止供电时,在停电前30分钟,将停电时间再通知用电人一次,方可在通知规定时间实施停电。
总结:
中断供电前,供电人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提前通知用电人,并且必须有正当理由。如果未提前通知导致用电人损失,供电人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此外,供电企业还需遵循具体的催告程序,并在必要时启动备用能源调度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