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程序下判决的时间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审理过程是否顺利以及是否存在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限。
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特殊情况下的延长
若案件审理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限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如仍需进一步延长,需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判决书的下达时间
普通程序开庭后,判决书一般在六个月内出具判决书,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综上所述,普通程序下判决的时间通常为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但具体时间可能会因特殊情况而有所延长,延长的时间最多不超过六个月。建议您耐心等待,并在法定期限内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