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宣布开庭 :审判长宣布开庭,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核实原告和被告的身份:
确认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询问是否有异议。
告知诉讼权利和义务:
告知当事各方在庭审中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发表意见、举证质证等权利,并询问是否要求回避。
法庭调查
当事人陈述:
原告读起诉书,被告进行回答。
出示证据:原告和被告依次出示证据,对方进行质证。
证人作证:如有证人,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宣读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宣读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
法庭辩论
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围绕争议焦点发表意见。
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辩解意见。
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答辩:如有第三人参与,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答辩。
互相辩论:控辩双方进行辩论。
被告人最后陈述 :被告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评议和审判
合议庭评议:
合议庭成员进行评议,审判长宣读判决。
宣判:审判长根据评议结果宣布判决,无法当庭宣判的应另定日期宣判。
庭审程序旨在确保庭审的公正、透明和高效,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建议在庭审前充分准备,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