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执法程序叫做 公安执法办案流程,具体包括以下步骤:
接受案件: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审查:
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应当对报案材料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存在犯罪事实,并决定是否立案。
立案:
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立即立案,并进行侦查。
侦查:
立案后,公安机关将派出警察对案件进行侦查,收集证据,询问当事人、证人,勘验现场等。
破案:
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通过调查取证,查明犯罪事实,抓获犯罪嫌疑人。
采取强制措施:
如需采取强制措施,如拘留、逮捕等,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经过审批。
继续侦查完善证据:
在侦查终结前,公安机关需要继续侦查,完善证据链条。
侦查终结:
侦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移送审查起诉:
公安机关在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由检察机关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这些程序旨在确保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公正、有效地处理案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