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入咸阳社保的程序如下:
准备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办单位或经办人填写并加盖公章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原参保地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若有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则需携带此函。
提交申请
参保人员或用人单位向咸阳市社保局或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
审核与接收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若符合条件,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若不符合条件,则作出书面说明。
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办理转移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原参保地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确认与告知
办理完成后,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会向参保人员确认转移情况,并发放相关通知。
建议:
参保人员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在办理过程中,保持与社保机构的沟通,及时跟进办理进度。
若有任何疑问或困难,可拨打咸阳市社保局服务热线029-33210440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