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讼程序是指 解决民事非讼案件所适用的程序。非讼程序与诉讼程序不同,它通常不涉及对立的双方当事人,也不存在明确的双方当事人对立状态。非讼程序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类案件:
选民资格案件:
涉及确认或变更选民资格的事项。
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案件:
涉及确认个人是否失踪或死亡的事项。
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案件:
涉及确认个人是否具备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事项。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涉及确认财产归属的事项。
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涉及确认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的事项。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涉及确认担保物权的实现事项。
督促程序:
涉及债权人申请法院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事项。
公示催告程序:
涉及对丢失或被盗的票据进行公示催告的事项。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涉及企业法人破产后的债务清偿事项。
非讼程序的特点在于其程序简便、快捷,通常不需要经过复杂的诉讼程序,有助于高效、及时地解决民事纠纷。在特别程序之外,新增加的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实际上也属于非讼程序。
需要注意的是,非讼程序主要适用于不具有民事权利义务之争但有必要由人民法院依法处理的民事案件,与诉讼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有所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