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离职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以下是详细的步骤:
提前通知
教师应提前30天(非试用期)或3天(试用期)以书面形式通知学校。提前通知的目的是给学校足够的时间进行工作交接和其他相关安排。
辞职报告的撰写
辞职报告应包括辞职原因、离职日期等关键信息,并且需要签名和注明日期。
工作交接
教师需要整理教学资料,如教案、学生成绩记录、教学课件等,并系统整理。
与接手教师详细沟通教学进度、学生学习情况、班级管理注意事项等。
归还学校的办公设备、实验器材、教材教具等,并清理个人物品。
审批环节
辞职报告首先提交给年级主任或学科组长等直接领导,他们初步审核报告并考虑工作交接安排。
经部门领导同意后,报告转至学校人事部门,人事部门审查教师的档案、合同等相关文件。
校长审批
辞职报告需要校长审批同意,有些情况下可能需要教育局的批准。
签署解约书
教师在获得所有必要的批准后,需要签署学校提供的解约书,以完成离职手续。
档案转移
离职后,教师需要将档案转移到新单位,这可能需要新单位开具调档函。
住房公积金和保险转移
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身份证、离职证明及提取单,并需要原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保险转移需要到原交保的区县人社局打一份交保凭证,并送到新的人社局。
其他事项
教师在离职过程中应确保不损害学校的利益,如泄露学校机密或带走学校资源等。
处理好专项培训的违约金问题和其他相关费用。
建议教师在离职前仔细了解并遵循上述流程,以确保离职过程顺利并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