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程序是指 侦查人员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所应当遵循的规范和准则。它涉及侦查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各种证据材料,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查获犯罪嫌疑人,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防止犯罪分子逃避侦查或者毁灭、伪造证据,串供等,以便将犯罪嫌疑人顺利交付起诉和审判,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侦查程序的主要内容包括:
受案:
侦查机关依法接受公民扭送犯罪嫌疑人、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一项专门活动。
初查与立案:
对受害人的报案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后作出立案决定,随后进入侦查工作。
侦查行为:
包括询问犯罪嫌疑人、证人、被害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通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
侦查终结:
侦查机关通过侦查,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和应否对其追究刑事责任而决定结束侦查,依法对案件做出处理或提出处理意见。
侦查是刑事诉讼的一个基本的、独立的诉讼阶段,是公诉案件的必经程序。公诉案件只有经过侦查,才能决定是否进行起诉和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