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程序,也被称为 审判监督程序,是指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进行再次审理的程序。这一程序旨在纠正生效裁判中的错误,并不是所有案件的必经程序,也不是一审或二审程序的继续和延伸,同时也不是诉讼中的独立审级。
再审程序的特点如下:
非必经程序:
再审程序不是所有案件的必经程序,只有在发现生效裁判存在错误时才会启动。
审判监督性质:
再审程序是一种审判监督程序,用于纠正已经生效但可能存在错误的判决和裁定。
适用程序:
再审程序根据原审程序的适用情况而定,如果原审是一审法院,则适用一审程序;如果是二审法院或上级法院提审,则适用二审程序。
重新审理:
再审程序中,法院会重新审查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适用,但一般不重新审理事实和证据,除非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
当事人权利:
再审申请人可以申请再审,但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申请时效、再审事由等。
综上所述,再审程序是一种特殊的审判监督程序,用于纠正已经生效但可能存在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以保障司法公正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