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的岗位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
承办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向责任单位(门店)和居民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的基本要求。
负责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的监督和管理,包括对责任单位(门店)店外经营和乱摆乱倒行为进行制止,对机动车停放进行规范,对随地乱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的行为进行教育。
服务街巷社区,参与社区日常性的城市管理工作,对所辖社区进行巡视检查,督促所分管的路段和沿街责任单位(门店)履行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
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制、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进行劝助、制止无效时,及时向城管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报告,并协助城管行政执法人员督促违法行为人改正违法行为。
收集、反映社区、单位、居民对城市管理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所在街道办事处城管办报告。
文明执勤,秉公执法,清正廉洁,行为规范,接受各方监督。
执法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职责明确,工作求实,严格按照有关条例、办法,办理事项。
热情接待群众来电来访,文明用语,礼貌待人,作好台帐记录,耐心解答各种咨询,遇有超出责任范围的问题,及时向主办人员或有关职能部门指明,并主动联系,妥善处理,不得推诿敷衍。
认真监听电台,及时调度各中队处理突发事件。
对反映问题有出入或无理上访的,耐心疏导,热情解释,以理服人。
积极投稿,加强城管执法宣传工作。
做好大队其他日常工作。
这些职责旨在确保城市管理的有效性,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保障市民的生活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