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办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处理群众来信、来电、网上投诉和接待群众来访
负责接受和处理群众通过信件、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的投诉和建议。
接待来访群众,倾听他们的诉求,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向市委市政府反映重要建议和问题
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整理后向市委市政府汇报。
综合研判信访形势,开展调查研究,为决策提供依据。
组织实施信访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
负责组织实施《信访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全市信访工作,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受理、登记、交办、督办、答复来信来访
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并进行登记。
将信访事项交办给相关部门,并督促其及时办理和回复。
对重要信访事项进行督办,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调查处理信访事项
对信访事项进行调查,收集证据,查明事实真相。
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处理措施。
信访信息的收集、分析、上报和通报
收集、整理和分析信访信息,及时向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
定期通报信访工作情况,反映信访形势和存在的问题。
信访工作制度的建设和业务培训
负责信访工作制度的建设和完善。
组织信访干部的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处理能力。
信访工作的宣传、教育和法制工作
开展信访工作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信访。
加强法制工作,确保信访工作依法进行。
对外交流与合作
负责信访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先进经验。
参与国际信访事务,维护国家利益和形象。
综合性研究和完成其他事项
对信访工作进行综合性研究,提出改进建议。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上所述,信访办的工作职责涵盖了信访接待、问题处理、调查研究、制度建设和对外交流等多个方面,旨在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