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计扣除最新政策2020

时间:2025-03-10 21:21:42 手机游戏

2020年加计扣除的最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人员人工费用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均可以作为加计扣除的费用。

直接投入费用

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折旧费用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无形资产摊销

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的摊销费用。

其他相关费用

上述费用以外,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费用。

委托外部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

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开展研发活动发生的费用,可按规定税前扣除;加计扣除时按照研发活动发生费用的80%作为加计扣除基数。委托个人研发的,应凭个人出具的发票等合法有效凭证在税前加计扣除。

不适用加计扣除的情形

不适用加计扣除的行业包括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等。

政策执行时间

上述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具体享受时间节点为企业可在当年7月份预缴、10月份预缴以及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这些政策旨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企业在享受这些政策时,应确保符合相关条件,并按规定进行费用归集和凭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