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通常指的是个人或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或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这些捐赠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但扣除的总额不得超过捐赠者的年度利润总额的一定比例,通常是12%。超出这个比例的部分可以结转至后续年度继续扣除。
具体来说,限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包括:
企业捐赠
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的12%以内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特定情况下,如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可以据实扣除。
对于赞助、捐赠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的资金、物资、服务支出,以及赞助、捐赠杭州亚运会的相关支出,可以全额扣除。
个人捐赠
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如中国红十字会)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
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
个人捐赠给公益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用于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支出,在申报应纳税所得额的30%以内部分,可以税前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全额扣除政策通常针对特定的突发事件或特定目标,如汶川地震捐款等,而其他通过公益组织的捐赠则适用限额扣除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