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

时间:2025-03-10 15:44:25 手机游戏

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及其工作部门和工作机构的领导成员,以及地方各级党政机构的相关领导成员。

回避关系:

涉及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

回避职务:

禁止有上述亲属关系的领导成员在同一机关担任直接上下级职务,或在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工作。

任职限制:

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营的企业或单位,领导干部不得在其行业监管或业务主管部门担任领导成员。

地域回避:

领导干部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重要领导职务。

回避程序:

由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回避意见,报党委(党组)作出决定。

违规处理:

对不及时报告或隐瞒回避情况的领导干部,将给予批评或组织处理。

解释权:

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实施时间: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内容概括了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