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负责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管理工作。
负责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审理工作。
负责对行政处理、处罚案件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工作。
负责企业欠薪保障金的受理及审核工作。
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员、协管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负责本区外国人就业监管工作。
牵头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这些职责旨在确保劳动法律法规得到贯彻执行,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