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招待费管理办法

时间:2025-03-08 17:00:59 手机游戏

行政事业单位招待费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开支标准

地方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招待费不得超过当年单位预算中“公务费”的2%。

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招待费不得超过当年单位预算中“公务费”的1%。

列支管理

业务招待费应通过现有资金渠道解决,并需符合经费预算安排和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要求。

业务招待费申请应提前提出,一般不得超过预算总额的20%,特殊情况下须得到单位领导批准。

开支范围

业务招待费包括接待来访人员、举办内部会议或活动以及促进业务合作等目的的实际费用。

包括在接待地发生的交通费、用餐费和住宿费等。

接待原则

公务接待应坚持节约简朴的原则,严禁奢侈浪费。

严格控制陪客人数和接待标准,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

报销制度

公务接待费用报销凭证应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

接待费用应全部在“公务招待费”科目和部门决算中如实反映,不得列入其他费用支出科目。

监督与公开

业务招待费的使用情况应报备上级主管部门,实行事中事后监督。

接待单位应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分管领导审签。

接待费用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不得超过年度预算控制数。

以上管理办法旨在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费使用,确保财务透明度和合理性,并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