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标准如下:
扣除比例: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以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
最高限额:
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额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因此,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额时,应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标准,取其中较小者作为最终可扣除金额。
示例计算
假设企业某年的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为6万元:
按发生额60%扣除:
6万元 × 60% = 3.6万元
按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五扣除:
1000万元 × 0.5‰ = 5万元
由于3.6万元低于5万元,因此该企业当年税前可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3.6万元。
建议
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应仔细核算业务招待费的发生额,并确保其符合相关税法规定,以避免因扣除不足或超标而带来的税务风险。同时,建议企业加强业务招待费的真实性管理,确保相关费用合理、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