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婚姻法的新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离婚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一规定旨在防止夫妻双方因一时冲动而做出离婚的决定,给婚姻一个“缓冲期”。
债务处理:
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离婚协议: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诉讼离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特定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例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
子女抚养:
离婚后,男女双方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必须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以及尊重未成年子女真实意愿的原则。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财产分割:
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应考虑照顾无过错方等原则。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其他:
新增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若一方对离婚反悔的,可以在30日内撤回离婚申请;明确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又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这些新规定旨在更好地保护婚姻双方的权益,确保离婚过程更加公正和有序。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夫妻双方应充分了解相关规定,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