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规模标准
从事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或以此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
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8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即提供交通运输和现代服务的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不含税销售额)。
纳税人性质和会计核算程度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自然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非企业性单位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自行选择是否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如果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会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认定资料
《税务登记证》副本。
其他条件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并能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以上标准适用于2021年的情况,具体标准可能会根据地方税务机关的规定有所变动。如果您需要最新的信息,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