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如下:
一级伤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月工资 × 27个月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 × 90%
二级伤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月工资 × 25个月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 × 85%
三级伤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月工资 × 23个月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 × 80%
四级伤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月工资 × 21个月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 × 75%
五级伤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月工资 × 18个月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六级伤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月工资 × 16个月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七级伤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月工资 × 13个月
八级伤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月工资 × 11个月
九级伤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月工资 × 9个月
十级伤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月工资 × 7个月
医疗费
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交通、食宿费用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康复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护理费
停工留薪期的护理费由所在单位负责
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这些赔偿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制定,旨在保障农民工工伤后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具体赔偿金额和待遇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工伤保险机构或法律专业人士获取更详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