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的护理费赔付情况如下:
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在停工留薪期(评残前)产生的护理费
由用人单位承担。
工伤职工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
在医院治疗期间和治疗后回家休养期间,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若职工亲属护理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护理费。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
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的标准支付护理费。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
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的标准支付护理费。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
护理费由用人单位支付,按原渠道列支。
总结:
工伤期间的护理费主要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在某些情况下(如停工留薪期、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等),护理费由用人单位承担。具体支付方式和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政策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