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投资回收期是指从项目投建之日起,用项目所得的净收益抵偿原始投资所需要的年限。通常以年为单位进行衡量,是评估项目投资财务效益的一种静态分析法。
计算方式:
静态投资回收期 :在不考虑资金时间价值的情况下,通过计算累计现金净流入量达到初始投资额所需的时间。公式为:投资回收期 = 初始投资额 / 年净现金流量
动态投资回收期:
在考虑资金时间价值的情况下,通过计算折现后的累计现金净流入量达到初始投资额所需的时间。公式为:
投资回收期 = n + (第n期尚未回收的额度 / 第(n+1)期的折现现金流入量)
应用案例
某项目
第1年现金流入量:3万元
第2年现金流入量:3万元(前1年累计)+ 7万元(第2年)= 10万元
第3年现金流入量:10万元(前2年累计)+ 8万元(第3年)= 18万元
第4年现金流入量:18万元(前3年累计)+ 10万元(第4年)= 28万元
累计现金净流入量在第3年末为18万元,第4年末为28万元,因此投资回收期为3.2年。
兖矿能源
内蒙古荣信化工有限公司拟投建年产80万吨烯烃项目,项目计划投资金额95.74亿元,建设资金以自有资金与银行贷款组合的形式筹集,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36个月)为9.68年。
决策标准:
投资回收期可以作为辅助评价指标,通常与行业基准投资回收期进行对比。如果项目的投资回收期小于行业基准投资回收期,则项目被认为可行;反之,则不可行。
优缺点:
优点:计算简单,易于理解,能够反映资本的周转速度。
缺点:没有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不能反映投资回收之后的情况,且标准期的确定主观性较大。
综上所述,项目投资回收期是一个重要的财务指标,用于评估项目的投资回报速度和风险状况。通过精确计算和投资回收期的比较,可以做出更为明智的投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