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管理制度涉及多个方面,包括人员管理、物资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合同管理、物业管理、劳资管理等。以下是一些关键的管理制度:
人员管理
项目经理、工长、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预算员、材料员必须持证上岗,证职相符,证件由公司综合部统一保存并登记入册。
岗位证件的借用需经负责人批准,并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职工离职取证需经总经理审批,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完相关手续。
禁止借证人将借出的证件用于他途,违者罚款200元/次。
施工现场劳务人员必须持有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物资管理
物资入库(进场)应及时验收,认真填写“物资入库验收单”。
验收工作应对物资的品种、规格、质量、数量逐项进行,大宗物资的验收实行三级验收制度。
对库存物质应采用标识、标记、标牌等方法分类存放,妥善保管,并及时做好建账、立卡、存放、保管等工作。
不合格物资应拒绝入库,并通知有关人员联系退换。
财务管理
拟定公司财务管理办法、工程款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主管审批财务收支工作,重大的财务收支须经财务经理和总经理批准。
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安全管理
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把安全生产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做到全员、全面、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省市有关规定。
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实行分级考核制度,考核结果分为伤亡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等。
对考核不合格的工程项目及作业班组,要限期整改并达到目标要求,否则进行处罚。
合同管理
参与重大经济合同和经济协议的研究、审查,制止或者纠正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度和有可能在经济上造成损失、浪费的行为。
物业管理
文物库房为馆内的安全重地,全馆人员须加大文物安全意识,库房内外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及其他有碍文物安全的物品。
劳资管理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文明施工,如因违反操作规程或野蛮作业而造成的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全责。
上班时间不得溜班、窜岗,不得在施工场地追逐打闹,不得在上班途中无故滞留宿舍。
这些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公司运营的规范化、标准化和高效化,保障员工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生产水平。建议各建筑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以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适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