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党费收缴标准,2019年党费交纳标准如下: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
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
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5%。
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10000元以上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2%。
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
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上述标准交纳党费。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
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
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
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农民党员
每月交纳党费0.2元至1元。
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
每月交纳党费0.2元。
其他情况
党员交纳党费有困难的,由本人申请,经党组织委员会同意,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不交。
基层党组织(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年初核定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年内一般不变动。每名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一般不超过1000元,根据自愿可以多交。
这些标准适用于所有在职党员和特定身份的党员,党费的计算基数为党员每月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党费应按时交纳,一般由党员本人按月支付,特殊情况可由亲属或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补交,但补交时间不得超过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