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党费收缴标准如下: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
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计算基数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计算基数在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
计算基数在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
计算基数在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
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上述比例交纳党费。
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
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上述比例交纳党费。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
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
计算基数在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
计算基数在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农民党员
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
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
每月交纳党费0.2元。
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
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这些规定适用于所有在职党员和特定情况下的党员。党费计算基数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含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以及各类补贴和改革性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