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财务负责人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专业资格
需要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具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工作经验
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二年。
法律知识
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其他素质
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能够领导相关财务人员的工作。
身体状况优良,能够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
有诚信勤勉的品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
若具有财会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可以豁免具有国内外会计、财务、投资或者精算等相关领域的合法专业资格的要求。
从事金融工作10年以上并且在金融机构担任5年以上管理职务的,可以豁免具有相关专业资格的要求。
其他特定要求
不能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不能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综合以上条件,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条件涵盖了专业能力、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知识、工作经验和其他综合素质等方面,以确保其能够胜任财务负责人的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