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制度是规范学校运作、保障教育教学活动顺利进行的一系列规则和条例。以下是一些关键的学校管理制度:
校长办公会议制度
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最高行政会议,负责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行政工作计划,研究、决定学校行政重大问题。
会议由校长主持,党总支书(副书记)和全体副校长参加,必要时,总支委员也参与。
会议原则上每月举行1—2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会议记录由校长办公室主任负责,建档备查。
课堂教学检查评估制度
学校成立检查领导小组,研究制定课堂教学评估标准。
课堂教学检查评估小组对每位教师课堂教学情况进行检查,并进行量化打分,反馈成绩和听课意见。
每学期在全体教师范围内至少开展一次课堂教学检查,成绩计入教师个人的“一评三考”考核成绩。
教师需遵守课堂教学规范,包括提问和练习要求明确、讲课语言清晰、使用普通话、板书科学美观等。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全体教职工应维护学校利益,支持学校工作,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到教书育人、服务育人、领导管理育人。
教师应履行岗位职责,执行课程计划标准,推行素质教育,研究教育科学,创新教学方法,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谩骂、讽刺学生。
学生行为规范
学校建立班级管理量化考核制度,每班每月考核分,分项进行考核,各项分值扣完为止。
考核内容包括早自习、眼保健操、课间操等,由大队部、德育工作小组、校园巡视员等共同评定。
扣分细则详细列出,如迟到、未佩带领巾标志、个人卫生状况差等。
教师队伍建设
学校制定xx市特殊教育学校骨干教师管理试行办法,明确校级骨干教师的认定范围和岗位要求。
骨干教师需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富有奉献意识和合作精神,高质量做好教育教学工作。
骨干教师需加强自身学习和修养,每年研读一本教育专著,并研读1-2种相应专业的教学期刊。
骨干教师需积极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指导青年教师,每学期上公开课1~2次。
骨干教师需积极参加教育科研,独立承担或参与一个市级以上研究课题。
这些制度涵盖了学校的行政管理、教学管理、学生行为规范、教师队伍建设等多个方面,旨在规范学校运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