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财产的特征

时间:2025-02-15 05:43:43 单机游戏

债务人财产的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目的性:

债务人财产是专门用于依破产程序向全体债权人进行清偿的财产。

独立性:

债务人财产在破产申请受理后,脱离了债务人的支配范围,由管理人占有和支配。债权人只能通过债权人会议决议对债务人财产进行支配,管理人的处分行为需经人民法院、债权人会议或债权人委员会同意。

法定性:

债务人财产的范围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不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财产不可列入债务人财产的范围。

可分配性:

破产程序的主要目的是对债务人财产进行分配,以清偿破产债务,满足债权人的债权。因此,债务人财产在法院作出破产宣告后被称为破产财产,并具有可分配性。

时限性:

债务人财产是指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

包括各种财产和财产权益:

除了债务人所有的货币和实物外,债务人依法享有的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用益物权等财产和财产权益,人民法院均应认定为债务人财产。

排除某些特定财产:

例如,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承揽、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合同或者其他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以及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不应认定为债务人财产。

这些特征共同构成了债务人财产的完整描述,并在破产程序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