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发表、传播有严重政治问题的言论。
不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
对党组织不忠诚不老实。
不坚定理想信念。
涉外活动中存在有政治问题的言行。
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失职。
违反政治规矩。
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以及充当政治骗子行为。
党员领导干部在本人主政的地方或者分管的部门自行其是,搞山头主义,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甚至背着党中央另搞一套。
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或者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
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
这些新增的规定旨在进一步严肃党的政治纪律,确保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和集中统一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