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时间:2025-02-15 02:37:21 单机游戏

技术转让所得

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农、林、牧、渔业所得

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等项目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灌溉、农产品初加工等项目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等项目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免税收入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国债利息收入。

低税率、税额抵免等

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决定减征。

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

企业从事《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规定范围的项目,若2020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可在剩余期限享受政策优惠至期满为止。

资源综合利用

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所列资源为主要原材料,生产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当年收入总额。

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企业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内符合相关条件和技术标准及国家投资管理相关规定,于2008年1月1日后经批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其投资经营的所得,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这些优惠目录旨在鼓励企业在特定领域的投资和发展,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增长。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了解并合理利用这些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