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根据其特性和处置方式,分为以下五类:
感染性废物:
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常见组分或废物包括:
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除锐器以外的废物;
使用后废弃的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如注射器、输液器、透析器等;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废弃的病原体培养基、标本、菌种和毒种保存液及其容器。
损伤性废物:
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常见组分或废物包括:
医用针头、缝合针等;
各类医用锐器,如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
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病理性废物:
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常见组分或废物包括:
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人体组织、器官等;
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
病例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蜡块等。
药物性废物:
过期、淘汰、变质或被污染的废弃药品。常见组分或废物包括:
废弃的一般性药品;
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如致癌性药物、可疑致癌性药物、免疫抑制剂等;
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化学性废物:
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常见组分或废物包括:
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
化学消毒剂;
汞血压计、汞温度计等。
建议:
医疗卫生机构应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确保各类废物得到科学、安全的处置。
加强对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和处置过程的管理,防止环境污染和疾病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