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程序,也称为审判监督程序,是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进行再次审理的法律程序。这一程序旨在纠正生效裁判中的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错误,以维护司法公正。
申请再审的条件
申请再审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人资格:
申请再审人必须是生效裁判文书列明的当事人或符合法律规定的案外人。
法院管辖:
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应为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级法院。
再审理由:
申请再审的事由必须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如新证据、原判决事实缺乏证据支持、主要证据伪造等。
申请时限:
当事人应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再审申请。
再审程序的启动
再审程序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启动:
当事人申请:
当事人可直接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并提交必要的材料。
法院依职权:
法院在发现生效裁判存在错误时,可依职权启动再审程序。
检察院抗诉:
人民检察院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对生效裁判提出抗诉。
再审案件的审理
再审案件的审理程序根据原审的审级有所不同:
一审案件:
再审程序按照一审程序进行,当事人可提起上诉。
二审案件:
再审程序按照二审程序进行,所作的判决、裁定为终审。
提审案件:
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按照二审程序审理。
再审程序的特点
再审程序具有以下特点:
非常程序:
再审程序是针对重大瑕疵的判决进行再次审理的非常途径,不常启用。
反程序性:
再审程序的启动可能推翻已确定的判决,影响程序的安定性和既判力。
有限性:
再审程序的设计必须合理高效,再审理由有限。
再审程序的审查
再审案件的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性审查:
形式审查:
审查再审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如申请时限、再审理由等。
实质性审查:
调阅原审卷宗,全面审查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
再审程序的执行
再审案件在立案后,法院会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并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
再审程序是司法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体现了司法公正和对错误裁判的纠正。通过严格的条件和程序,再审程序旨在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司法的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