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措施是指当不可预见的发展导致某种产品的进口数量增加,对进口国生产同类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时,进口国采取的应对措施。以下是有关保障措施的一些关键点:
实施条件
进口数量的增加。
进口对进口国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损害威胁。
实施方式
主要通过征收附加关税实现,也可以采取进口数量控制。
临时保障措施可以采取提高关税的形式,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200天。
调查与确定
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及损害的调查和确定由商务部负责。
涉及农产品的保障措施国内产业损害调查,由商务部会同农业农村部进行。
通知与协商
成员方应“尽可能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成员全体,以便成员全体及与该项产品的出口由重大利害关系的成员,有机会与其就拟采取的行动进行协商”。
实施期限
保障措施实施期限一般不应超过4年,可延长至10年。
法律依据
主要依据《保障措施协议》和《1994年GATT》。
其他注意事项
保障措施应在防止或救济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的必要限度内。
保障措施应当针对所有正在进口的产品实施,不区分产品来源。
这些措施旨在保护国内产业免受进口激增带来的负面影响,同时确保国际贸易的公平性和灵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