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保障妇女健康而制定的。该制度适用于药学部门和临床各科室。以下是主要内容的总结:
药品范围
终止妊娠药品包括但不限于米非司酮片、米索前列醇片、乳酸依沙吖啶注射液等。
采购管理
终止妊娠药品必须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企业购进,购销单位资质应通过质管部门的首营审核。
购进终止妊娠药品时,必须索取相关证明文件,留存复印件备查,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销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
储存与保管
终止妊娠药品应储存于专用仓库或专柜,实行双人双锁、专账记录,专人保管。
药品的收货、验收、入库等过程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相应管理制度。
使用管理
终止妊娠药品必须在医生指导和监护下使用,严格遵医嘱发药,并明确专人负责保管。
禁止非妇产科医生开具终止妊娠药品处方,非妇产科医生开具的处方药房工作人员可拒绝发药。
终止妊娠药品仅限于本院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者使用,严禁流入社会。
监督与责任
药剂科对终止妊娠药品实行专人、专柜、专账、专销、专处方五专管理。
终止妊娠药品的处方权限仅限于获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妇产科医生和计划生育技术人员。
药品生产、批发企业仅能将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给药品批发企业或者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卫生机构,零售药店不得销售终止妊娠类药品。
法律责任
违反终止妊娠药品管理规定的行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包括罚款、没收财产等。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终止妊娠药品的合法、安全、有效使用,防止药品流入非法渠道,保障妇女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