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随机一公开”是一种监管模式,其具体含义如下:
双随机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在监管过程中,检查对象是随机抽取的,以避免人为选择检查对象可能带来的选择性执法和执法不公的问题。
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执法检查人员也是随机选派,不提前指定,以保证执法检查的公正性。
一公开
公开检查结果:监管部门需要将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包括检查对象的基本信息、检查发现的问题、处理措施等。
这种监管模式的推行旨在提高监管的公正性、透明度和公信力,通过随机性和公开性,减少人为干预和腐败现象,同时增强社会公众对监管工作的监督和参与度。
应用领域
市场监管:例如,市场监管局从众多认证机构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并公开检查结果。
税务监管:税务部门在进行税务检查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并公开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
消防安全:消防部门在监管过程中也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确保消防安全监管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在全国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模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监管过程中应当依法、公正、严格、高效办理治安案件,并文明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该法律规定消防部门应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的消防监管工作。
通过这些法律和政策的支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在我国得到了广泛应用和有效实施,成为提升监管效能和公信力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