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主要依据《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进行,以下是详细的分级方法:
阶段
评估对象:涉及生产、加工、使用、存储或释放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的企业。
评估内容:
1. 企业(生产、使用、存储和释放的)涉气(或水)风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的比值(Q)。
2. 企业生产工艺过程与大气(或水)环境风险控制水平(M)。
3. 大气(或水)环境风险受体敏感程度(E)。
风险等级:从上述三方面分别得出大气(或水)的环境事件风险等级。
等级
综合评定:同时涉及突发大气和水环境事件风险的企业,以等级高的为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
具体分级
一般环境风险:Q < 1,M较高,E较低。
较大环境风险:1 ≤ Q < 10,M适中,E较高。
重大环境风险:10 ≤ Q < 100,M低,E高。
应急预案
编制要求: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危险物品的企业事业单位,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单位,应当编制环境应急预案。
预警标准
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
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
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重大环境事件(Ⅱ级):
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
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大面积污染。
较大环境事件(Ⅲ级):
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
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一般环境事件(Ⅳ级):
发生3人以下死亡。
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通过以上方法,企业可以全面评估其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等级,并据此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应对措施,以有效预防和减轻突发环境事件带来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