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费是指企业在企业批准筹建之日起,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的期间(即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支出。这些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
具体来说,开办费涵盖了企业在筹建期间所需支付的各种费用,例如:
人员工资:
支付给筹建期间员工的薪酬。
办公费:
包括办公用品、租金、水电费等日常办公费用。
培训费:
为员工进行的各类培训费用。
差旅费:
员工因筹建工作出差的费用。
印刷费:
打印、复印等费用。
注册登记费:
公司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等所需的费用。
汇兑损益和利息:
与筹建相关的其他财务费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应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此外,开办费在税务处理上也有明确规定,企业可以选择将其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性扣除,或者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综上所述,开办费是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各种费用的总和,涵盖了人员、办公、培训、差旅、注册等多个方面,并在会计和税务处理上有特定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