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资产评估收费标准如下:
计时收费
法人代表(首席合伙人)、首席评估师(总评估师):500-800元/人小时。
合伙人、部门经理(项目负责人):300-450元/人小时。
注册评估师:200-300元/人小时。
助理人员:100-150元/人小时。
计件收费
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12‰。
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4.8‰。
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1.2‰。
5000万元以上至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0.8‰。
10000万元以上至100000万元(含100000万元):0.15‰。
100000万元以上:0.1‰。
其他说明
经济特区可适当高于上述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30%。
评估费一般可预收百分之五十,其余部分待评估确认后结清。
对于证券业务的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可不受上述上浮幅度限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对破产企业、特困企业和国家级贫困县(市)的法定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下浮幅度不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这些标准提供了详细的收费指导,涵盖了不同类型的资产评估服务,并考虑了不同地区和特殊情况下的灵活性。建议根据具体项目需求和当地政策选择合适的收费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