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超新规定

时间:2025-02-14 05:02:01 单机游戏

《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超限超载治理办法》

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超限超载治理办法》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共24条,主要内容包括政府及各部门职责、货物装载源头治理及溯源、路面联合执法和规范站点建设等方面。

强化源头治理及溯源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要求货物装载源头单位采取有效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货物装载事故隐患(第十条)。

监督检查:

交通运输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发现事故隐患要责令排除并依法处理相关违法行为(第十一条)。

网络货运信息服务:

不得超限超载配货,不得指使、强令货车驾驶人超限超载运输货物(第十二条)。

溯源调查:

行政机关应收集、移送违法线索,要求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和货车驾驶人配合溯源调查(第十九条)。

强化路面治理及规范站点建设

高速公路入口拒超: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需设置称重检测设施设备,不得放行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超限货车驶入高速公路(第十三条)。

规范站点建设:

新规强调源头治超,要求从事货车生产、销售、改装、检验的单位和个人落实主体责任,实现全链条全过程监管,形成多部门各负其责的联合治理体系(第八条)。

其他重点内容

统一执法标准:

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违法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六轴列车驱动形式为6×4的总质量限值为49吨,驱动形式为6×2的总质量限值为46吨(第五条)。

误差的合理控制:

对货车称重检测结果不大于认定标准105%的,暂按未超限超载处理(第五条)。

两轴货车管理:

在相关部门统一部署专项治理之前,各地对车货总质量不超过18吨的两轴货车,不得以超限为由禁止其通行高速公路(第五条)。

结语

《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的实施,标志着广东省在治超工作中迈出了重要一步。通过强化源头治理、规范路面执法和加强站点建设,该《办法》旨在全面遏制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现象,保障公路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