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从 2025年1月1日起,广东省的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四个档次,分别为2300元、1900元、1720元和1620元;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调整为22.2元、18.1元、17.0元和16.1元。
这次调整是基于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旨在保障低收入职工的收入水平,并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通知中明确指出,各地级以上市应在收到通知后7日内公布本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并加大对最低工资标准的宣传力度,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职工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建议各地市政府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公布并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同时加强政策宣传和监督,确保广大劳动者能够享受到政策带来的实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