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理企业管理办法

时间:2025-02-13 20:45:00 单机游戏

商业保理公司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总则

立法依据:依据《合同法》《公司法》《物权法》和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适用主体:在中国境内的商业保理企业适用本办法。

商业保理企业定义:专门从事保理业务的非银行法人企业,包括融资保理和非融资保理,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

再保理企业:主营业务为再保理业务且融资保理业务达到一定规模的商业保理企业。

应收账款:企业因供应商品、服务或出租资产而形成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

属地管理:商务部负责全国商业保理行业管理工作,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商业保理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行业自律:全国性商业保理行业组织在商务部指导下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设立

设立条件:包括投资各方的合法身份证明、资产证明、拟任职人员的简历、设立意见等。

备案要求:商业保理企业应在备案前与商务部“商业保理业务信息系统”完成数据对接,并提交相关材料。

备案变更:商业保理企业应在发生特定事项时向备案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备案注销:商业保理公司不再从事保理业务时,应对外公示一个月。

经营

经营范围:应与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相符,不得从事银行业务、证券业务等金融业务。

经营管理:应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完善风险管理体系,确保资金安全,保障客户权益。

业务合同:应明确应收账款的性质、金额、到期日等主要内容,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处理方式。

信息披露:应及时、真实、准确地向转让人、受让人披露与业务有关的信息。

风险管理: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加强风险评估和监控。

保密管理:应建立健全保密制度,保护客户信息和商业秘密。

监管

监督管理:商务部门对商业保理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加强风险防范和风险化解。

信息报告:商业保理企业应及时向商务部门报告经营情况、财务状况、风险管理情况等。

其他规定

经营原则:商业保理公司从事业务应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平、诚信、平等、自愿原则。

会商机制:地方金融管理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会商机制,严控新设商业保理公司。

监管规则: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监管规则、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事项。

这些内容涵盖了商业保理公司的设立、经营、监管等多个方面,旨在规范商业保理公司的行为,防范行业风险,促进其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