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书记和政法委书记都是 省委常委,但二者在党内地位和工作职责上有所不同。
党内地位
省纪委书记:通常由省委副书记或省委常委兼任,是党内负责纪律监督的重要职务,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和权威。
省政法委书记:虽然也是省委常委,但其职责主要在于政法工作,协调公检法等部门的工作,其权力和影响力相对纪委书记较小。
工作职责
省纪委书记:负责党内纪律检查和监察工作,监督党员干部的行为,查处违纪行为,具有实权岗位。
省政法委书记:负责政法工作的宏观指导和协调,维护社会稳定,但其职权不涉及具体案件的处理。
排序和影响力
在党内排序上,省纪委书记通常排在政法委书记之前。
纪委书记作为地方党委核心决策成员,参加书记办公会和常委会,对地方各项事务都有发言权。
政法委书记虽然也参与省委的重要决策,但其主要职责在于政法工作,影响力相对较小。
综上所述,省纪委书记在党内地位和工作职责上均大于省政法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