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工资发放标准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是具体的发放标准:
停工留薪期工资
工伤期间,也称为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过12个月。在此期间,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应保持不变,并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具体计算方式通常参考员工在伤害发生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得低于本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
伤残等级评定后的工资待遇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将停发原工资福利待遇,并享受相应的伤残待遇。伤残津贴的比例根据伤残等级而定,例如,一级伤残的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90%。
如果伤残津贴的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其他待遇
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综上所述,工伤期间工资发放标准为:
停工留薪期内,员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按月支付,计算方式为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伤残等级评定后,停发原工资福利待遇,享受伤残待遇,具体金额根据伤残等级和当地规定确定。
建议在处理工伤期间工资发放事宜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当地劳动部门,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