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红线是指为了保障生产安全和人员生命安全而设定的不可逾越的界限。以下是安全红线的主要内容:
擅自关闭、损坏、切除行车安全装备或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设备设施 ,如擅自关闭、损坏、切除行车安全装备或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设备设施(包括机车、动车组LKJ、ATP,自轮运转设备GYK,机车、客车、动车组轴温报警器,自然灾害及异物侵限等与行车安全直接相关的监控检测系统),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违规进入高铁防护栅栏及作业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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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规定在工作时间内饮酒危及铁路运输安全。
班前饮酒。
违章指挥或强令冒险作业。
违背“两统一”,不执行“运输调度集中统一指挥、行车单一指挥”。
不按规定采取防溜措施造成机车(自轮运转设备)或车辆(车列)溜逸。
无作业计划、工作布置进入普速线路封闭区段,不设防护上道(线)作业,包括上道作业未在车站(车场、线路所、调度所)登记,防护员未设置、不在岗或睡岗,未与防护员联系直接上道,防护员漏报、迟报本线列车,室内、室外防护联系中断时未扣停列车,点前提前上道作业,点后仍不下道。
未确认停、送电条件,错误停、送电,未按规定办理作业手续操作隔离开关。
未达到列车放(开)行条件开通线路、放(开)行列车。
高速铁路作业后遗留工机具。
不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如不进行安全培训就上岗、对危险区域不做标识、设备不按时检修保养、忽视安全警示标识、不穿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冒险作业、在疲劳状态下工作、违规指挥他人作业、消防设施不完善、不及时处理安全隐患、对事故不重视不反思等。
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控制危险区域,建设现代化安全系统,加强安全检查和监管,预防环境污染,提倡文化安全。
起重作业类: 未按照工艺要求落实吊点、吊索具的选择,被吊物的自身不符合吊装条件;吊装路径下方没有设置警戒和监护人;摘挂钩没有按照工艺落实摘挂钩条件。 有限空间作业气带未随人员出舱室,且未断气的;油舱未清油擅自进舱进行涂装作业;未落实“三个有效”擅自进舱作业;没有进行人员确认就进行封舱。 雨中露天动电作业或站在积水中动电的。 私自拆除调整脚手架的;高空抛物且未采取措施的;高处踩踏、攀爬、翻越护栏、脚手架等行为的;脚手架搭拆作业未按工艺执行的违章行为。 对盛装易燃易爆介质或介质不明的管道进行动火作业;使用氧气吹灰、吹身的。 私自切割标准工装或私改标准工装的违章行为;酒后上岗。 无特种作业证进行特种作业的。有限空间作业类:
安全用电类:
高处作业类:
热工作业类:
作业行为类:
其他类:
不得违法建设、扩建、改建、违法分户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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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无依据文件作业,严禁违反流程处理缺陷产品,严禁文件造假,严禁无证上岗,严禁违规分包,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与试验设备,严禁越点作业,严禁未按规定技术交底,严禁漏报、谎报、瞒报质量事件,严禁先决条件未放行即开始作业。
安全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投入使用,环评未验收,主体工程投入使用,消防设施未通过验收,主体工程投入使用,项目未签合同开工,与资质不符的单位签订合同,先上岗后取证。
运行人员红线:
无票操作,擅自解除设备联锁保护,安全措施未执行完毕发出工作票,未履行押票手续试运设备,进入状态不明的危险区域,未经检查、预警启动设备,约时停送电,无措施、方案进行重大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