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旅店业卫生标准包括以下要点:
二次供水系统 :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并设有通风换气设施,新风量应满足相关卫生标准的规定。微小气候、空气、采光、照明、噪声等卫生指标:
需经监测符合卫生标准,确保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
卫生许可证:
必须放置于经营场所醒目位置,亮证经营,从业人员必须在健康体检合格后经卫生专业知识培训并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上岗工作,工作期间佩戴健康合格证明。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必须经卫生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各类公共场所卫生要求
旅店业:
设置清洗消毒专间,配置专用清洗消毒工具;客房的通风、采光和照明良好;旅店上、下水的设置及安装合理;锅炉、通风机、制冷机等房间的设置消烟、除尘、消音、防震设施。
文化娱乐场所:具有客流疏散通道及缓冲空间;空调系统和内外环境的防噪声措施齐全;座位设计、灯光设计和地面坡度应符合场所功能。
公共浴室:浴室需具备相应的更衣、淋浴等辅助房间;地面防滑、防渗;桑拿浴室必须配备浴池水净化消毒设施;浴室必须设置通风换气装置。
游泳场(馆):平面流程布局合理,保证游客按照更衣室、厕所、淋浴室、游泳池的先后次序进入游泳池;必须设置淋浴装置和强制性浸脚消毒。
客房卫生标准
温度:冬季 >20°C,夏季 <26°C,相对湿度40-65%,风速 ≤0.3 m/s,二氧化碳浓度 ≤0.07%,一氧化碳浓度 ≤5 mg/m3,甲醛浓度 ≤0.12 mg/m3,可吸入颗粒物浓度 ≤0.15 mg/m3。
照度:台面照度 ≥100 lx,噪声级 ≤45 dB(A),新风量 ≥30 m³/(h·人)。
公共用品消毒:茶具、毛巾和床上卧具、脸(脚)盆、浴盆、座垫、拖鞋等公共用品的细菌总数和大肠菌群数均需达到相应标准。
经常性卫生要求
旅店应设清洗消毒间并配备消毒设施,无卫生间的客房每个床位应配备不同标记的脸盆和脚盆各一个。
床上用品一客一换,长住客一周至少更换一次,数量充足,有床上用品洗涤、烘干设备,提供的床上用品须经清洗消毒,无毛发、无污迹、无异味、无潮湿感。
公共卫生间、独立卫生间为水冲式,有流动水洗手设施,每日清扫,做到无积水、无积粪、无蚊蝇、无异味;无自然通风条件的,要有机械排风设施。
其他要求
旅店内附设的理发店、娱乐场所、浴室等应执行相应的卫生标准。
地下室旅店的空气质量、噪声、照度和卫生要求等执行《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环境卫生标准》的规定。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旅店业的卫生条件,保障旅客的健康和安全。建议旅店业者严格遵守这些标准,并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和评估,以维护良好的卫生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