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3271

时间:2025-02-13 18:49:42 单机游戏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规定了锅炉烟气中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和烟气黑度限值。本标准适用于以燃煤、燃油和燃气为燃料的单台出力65t/h及以下蒸汽锅炉、各种容量的热水锅炉及有机热载体锅炉;各种容量的层燃炉、抛煤机炉。新建锅炉自2014年7月1日起、10t/h以上在用蒸汽锅炉和7MW以上在用热水锅炉自2015年10月1日起、10t/h及以下在用蒸汽锅炉和7MW及以下在用热水锅炉自2016年7月1日起执行本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自2016年7月1日废止。

对于新建锅炉,必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烟囱最低允许高度限值要求。对于在用锅炉,考虑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污染物排放限值较过去已明显加严,且随着燃煤锅炉淘汰工作的深入开展,燃煤小锅炉的数量将大规模压减。因此,对于在用锅炉烟囱高度达不到规定的情形,仍应按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执行。地方有更严格要求的,按地方标准执行。

建议醇基燃料的锅炉参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油锅炉的排放控制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