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造柱的设置规范要求主要依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和《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墙长与构造柱设置
当墙长大于5m时,应设置拉结。
当墙长超过8m或层高2倍时,应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
当墙高超过4m时,应设置与柱连接的水平系梁。
填充墙与框架的连接
有抗震设防要求时,填充墙与框架应采用脱开的方法,并在填充墙端部设置构造柱。柱间距宜不大于20倍墙厚且不大于4000mm,柱宽度不小于100mm。竖向钢筋不宜小于10,箍筋宜为φ6,竖向间距不宜大于400mm。柱顶与框架梁(板)应预留不小于15mm的缝隙,并用硅酮胶或其他弹性密封材料封缝。
当填充墙有宽度大于2100mm的洞口时,洞口两侧应加设宽度不小于50mm的单筋混凝土柱。
构造柱与墙体的连接
构造柱与墙体拉结筋为2Φ6@500,沿墙体全长贯通。
构造柱与圈梁连接,当隔层设置圈梁时,应在无圈梁楼层增配筋砖带砂浆并提高圈梁的强度;仅在外墙四周设置构造柱时,在外墙上伸过一个开间,截面及高度不应小于四皮砖,砂浆强度等级不低于M5。
其他设置要求
墙体转角处无框架柱时、不同厚度墙体交接处,应设置构造柱。
较大洞口两侧、无约束墙端部应设置构造柱。
构造柱的截面尺寸不应小于24cm×18cm,竖向钢筋多用4Φ12,箍筋间距不大于25cm,随烈度和层数的增加建筑四角的构造柱可适当加大截面和钢筋等级。
这些规范要求旨在提高砌体结构的抗震性能和稳定性,确保在地震等自然灾害中房屋的安全。建议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循相关规范,以确保建筑物的安全性和耐久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