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是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制定,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安全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的文件。该目录于2015年11月17日正式实施,并废止了2002年3月11日原卫生部印发的版本。
分类方式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将职业病危害因素分为以下六大类:
粉尘:
包括煤尘、石棉粉尘、水泥粉尘等52种。
化学因素:
包括汞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等375种。
物理因素:
包括噪声、高温、激光、紫外线等15种。
放射性因素:
包括X射线、密封放射源产生的电离辐射等8种。
生物因素:
包括布鲁氏菌、艾滋病病毒、森林脑炎病毒等6种。
其他因素:
包括金属烟、井下不良作业条件、刮研作业等3种。
具体内容
粉尘
矽尘(游离SiO2含量≥10%)
煤尘
石墨粉尘
炭黑粉尘
石棉粉尘
滑石粉尘
水泥粉尘
云母粉尘
陶土粉尘
铝尘
电焊烟尘
铸造粉尘
白炭黑粉尘
白云石粉尘
玻璃钢粉尘
玻璃棉粉尘
茶尘
大理石粉尘
二氧化钛粉尘
沸石粉尘
谷物粉尘(游离SiO2含量<10%)
硅灰石粉尘
硅藻土粉尘(游离SiO2含量<10%)
活性炭粉尘
聚丙烯粉尘
聚丙烯腈纤维粉尘
聚氯乙烯粉尘
聚乙烯粉尘
矿渣棉
化学因素
铅及其化合物(不包括四乙基铅)
汞及其化合物
锰及其化合物
镉及其化合物
氯气
甲醛
苯
一氧化碳
硫化氢
甲醇
物理因素
噪声
高温
激光
紫外线
异常气象条件(高温、高湿、低温)
异常气压
振动
辐射
放射性因素
X射线
密封放射源产生的电离辐射
生物因素
艾滋病病毒
布鲁氏菌
森林脑炎病毒
炭瘟杆菌
真菌
其他因素
金属烟
井下不良作业条件
刮研作业
建议
建议相关企业和机构严格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对作业环境进行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以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同时,建议定期更新和修订分类目录,以适应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