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其职责和权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召集股东会会议: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情况和公司的经营状况。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董事会需要执行股东会作出的各项决议,确保公司的运营和发展符合股东会的决策。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以指导公司的日常运营和未来发展。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董事会需要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以确保公司的财务稳定和股东的利益。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董事会需要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董事会负责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董事会需要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及其报酬事项。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行使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维护资本充实的义务:
新公司法规定董事会应当对股东的出资情况进行核查,发现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由公司向该股东发出书面催缴书,催缴出资。未及时履行该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负有责任的董事应当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其他法定职权:
包括决定召开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审定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方针、批准公司的机构设置、审议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方案及弥补亏损方案、制定公司培养股本、扩大股份认购范围及公司股票交易方式的方案、制定公司债务政策及改造公司债券方案、决定公司重要财产的抵押、出租、发包和转让、制定公司分立、合并、终止的方案、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
这些职权确保了董事会在公司决策和管理中的核心地位,使其能够有效地引导公司的发展方向,维护公司的财务稳定,并保障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