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时间:2025-02-13 11:15:57 单机游戏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定的一项重要标准,该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包括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这些指标旨在控制大气污染,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

标准内容

1. 污染物种类

标准涵盖了33种大气污染物,包括但不限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

2. 排放限值

针对每种污染物,标准都设定了具体的排放限值,以确保污染物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

3. 监测与监控

标准还包括了监测与监控的要求,以便于对污染物排放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

实施情况

1. 实施日期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自1997年1月1日起实施。

2. 替代标准

该标准替代了之前的一系列局部排放标准,如GB3548-83、GB4276-84等,形成了一个更为统一和全面的排放控制体系。

影响与意义

1. 环境改善

通过设定严格的排放限值,该标准有助于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从而改善环境质量。

2. 行业发展

标准的实施推动了炼焦化学工业的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同时也有助于其他行业的污染控制。

3. 法规遵守

该标准为企业和相关机构提供了明确的法规遵循依据,有助于维护环境秩序和法治环境。

结论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是一项重要的国家环境标准,对于控制和减少大气污染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实施该标准,可以有效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